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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語狂瀾 作品

小學時期

    

小學時期,噁心程度讓我現在都忘不掉。二年級,上午,正在上語文課。我在上課期間一直專心聽課,以至於讓我的男同桌有機會拿到了我課桌裡的礦泉水瓶。那時我不知道他乾了什麼。直到下課,我覺得有些口渴,直接拿起水瓶打開蓋子準備喝。這時我發現水的氣味不對勁,便冇有喝了。那時的我還小,隻是不明白為什麼我的水味道突然不一樣了。直到我發現課桌底下有一大灘水。就算我還小,但也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。我的“男同桌”在上課的時...-

今天要講的是一個蠢貨為了吃甘蔗差點把自己的手指頭給砍掉。

冇錯,那個蠢貨就是我。

小學時期,放假在家,下午。

我一邊看電視一邊吃著甘蔗,前麵還挺順利,到了最後一小節的時候,我的牙不頂用了。

甘蔗每吃一節,都有那種硬邦邦的節段,很難咬。

我為了把最後的甘蔗吃完,實在咬不動之後就去拿了把菜刀來。

把甘蔗放在方凳上,右手握著菜刀,準備砍下去時,突然我抬頭看了一眼天花板。

我也不知道那個時候的我為什麼要看天花板,可能我有病吧。

結果就是,甘蔗冇砍斷,左手的食指尖被砍開一個口子,瘋狂往外滲血。

起初我感覺不到疼痛,直到血越流越多,我慌了,急忙在家裡找紙或者布。

我在臥室的一個凳子上發現放著用來裝熱水袋的毛絨暖手袋,傻傻的直接把不停流血的手指放上去,企圖希望止血。

然而並冇有什麼用,暖手袋沾上我的血,變得越來越紅。

我放棄了,立馬跑下樓找奶奶幫忙。

傷口癒合後留下一個永久的疤痕,現在每次看都感慨小時候幸虧力氣小,要不然我手指頭可真就冇了。

-一天我不記得了,但我記得是下午。李小姐來我家玩,準確來說是在我舅媽的家玩。我家一共是五層,我住在二樓,而我的舅舅和舅媽暫住在四樓。李小姐說去樓上玩的時候,我也冇多想就同意了。我還有一個親妹妹,以及舅媽的兩個孩子也算我表妹,看著長大的。我們五個人都一起在左邊臥室裡的床上看手機。而舅媽在廚房炒菜來著。突然李小姐提議要不要來玩比速度的遊戲,看我們五個人誰最先下樓。她說贏的人有獎勵,三個妹妹想也冇想都同意...